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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: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
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(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)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。因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,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(以下 简称本所)接受公司聘任,指派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, 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、 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股东大会规则》)以及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章程》)等有关规定,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 召开程序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、召集人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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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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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购股份报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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