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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(2022 年修订)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2〕15 号)、 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 以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——公告格式》的相 关规定,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就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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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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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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